【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与法治
【课程代码】711000051
【课程类型】思想政治类(必修)
【适用专业】全校各专业
【学时/学分】16/0.5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进行综合培养的重要形式,依照中宣部、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方案设立。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鲜活实践,充分观照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的思想道德与法治素养成长需要,力求将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认识、分析、解决社会与人生问题能力,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在实践中养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法治素养。
二、课程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体现为能力教育和素质教育目标。
1. 能力教育目标
1.1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培养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自我、认识社会、认识环境、认识时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
1.2通过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形式,教育和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锤炼思想道德素质,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 素质教育目标
2.1以实践教学活动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及法治素养的提升和完善。
2.2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格的科学作风和探索进取、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
三、学时安排
实践教学共计16学时,其中12学时由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进行课外实践,4学时集中汇报展示与考核。实践成果集中展示与考核的地点安排可以选择在原理论课教室(详见课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选。实践教学活动主要利用课下时间开展,不占用理论学时授课时间。
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见下表:
教学周 |
主要内容 |
学时分配 |
小计 |
第15周 |
确定实践选题、制定实践方案、 做好成员分工等 |
4 |
6 |
联系有关实践单位和实践对象 |
2 |
第16周 |
根据实践方案开展相应活动并做好记录与宣传工作 |
3 |
6 |
整理活动成果 |
3 |
第17周 |
实践成果集中汇报展示 |
4 |
4 |
合计 |
16 |
四、实践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实践项目 |
实践内容及要求 |
考核成果形式 |
实践要求 |
支持课程教学目标 |
1 |
专题讨论 辩论、演讲 |
课堂教学之外,围绕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就教材或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些热点、焦点或难点问题进行独立思考,共同讨论,互相启发。 |
实践活动过程表现 |
选做 |
1.1 1.2 2.1 2.2 |
2 |
参观考察 |
学生到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或其它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意义的历史文化遗迹、红色景点、社会主义建设示范点等场所参观考察,感知历史文化传统、陶冶爱国主义情怀、见证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 |
参观考察报告 |
选做 |
1.1 1.2 2.1 |
3 |
社会调查 |
根据课程教学内容,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或突发现象,采取指导选题与学生自主选题相结合方式,在校内或深入社区、工厂、社会组织、其他机构,采用多种方法开展社会调查。 |
调查报告 |
选做 |
1.1 1.2 2.1 2.2 |
4 |
网络调研 |
引导学生通过互联网和课程教学网站,围绕思想政治教育主题,了解社会、认知社会,针对特定实践问题进行网上调查。在教师的指导下,借助网络,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收集、研读、讨论、总结,深化对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的认知。 |
调研报告 |
选做 |
1.1 1.2 2.1 2.2 |
5 |
法院旁听 |
结合课程中相关法律知识,学生可到法院了解司法机关设置、职能及运行;选取合适典型案件,学生旁听庭审。法院工作人员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依法治国的相关情况。 |
旁听报告案例分析报告 |
选做 |
1.1 1.2 2.1 2.2 |
6 |
校园文化活动 |
结合教学需要开展相关校园活动,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是大学生自我教育和自主实践的有效途径。也可以充分利用重大节庆、纪念日、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开展专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
活动表现及 活动总结 |
选做 |
1.1 1.2 2.1 |
7 |
社会实践活动 |
围绕课程实践教学目标,学生选择参加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实践活动。例如:参加志愿者或义工活动。 |
活动表现及 实践总结 |
选做 |
1.1 1.2 2.1 2.2 |
8 |
大学生 讲思政课活动 |
组织学生围绕本课程内容进行深入研讨,选取有关章节或专题进行教学设计,通过制作PPT、录制视频、专题讲授等方式进行成果展示,指导学生参加全国高校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展示活动。 |
活动表现及 展示效果 |
选做 |
1.1 1.2 2.1 2.2 |
五、实践教学方式、组织实施与考核
1.实践教学方式
每学期从“实践内容及要求”所列的实践项目中,选择适当的实践活动方式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
2.1 对教师的要求
(1)实践指导教师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前应制定本学期的实践教学方案,精心设计实践活动过程,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
(2)在每次实践教学活动前,实践指导教师都应对学生开展专题培训;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结合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时评定学生实践教学活动成果,完成实践活动考核。
(3)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教师应组织学生交流实践教学活动体会、经验。指导教师可通过网络、展板等形式展示实践教学成果。
(4)实践教学活动结束,指导教师应整理实践教学活动所有材料包括视频、图片、书面资料等供学院核查。
2.2 对学生的要求
(1)实践教学活动前,了解实践教学项目的内容、意义等,在教师指导下,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2)实践教学活动中,服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纪守法,认真踏实参与实践教学活动。
(3)实践教学活动结束,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活动体会、经验交流会,认真完成并提交实践教学活动成果。
3. 考核方式
3.1任课教师依据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实践活动任务完成的质量进行综合考核。
3.2 学生因各种原因没有参加实践教学,或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者需参加实践教学的重修或补修,否则,课程总成绩为不合格。
六、参考教材与资料
1.《“四位一体”思政课实践教学指南——思想道德与法治》,陈鑫,李亚兰,武汉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2.《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设计》,李才俊等,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制定者: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全体教师
审核者:彭婕、马池春
批准者:王毅
附件1:实践成果封面
附件2:团队分工合作情况表
附件1:实践成果封面
《思想道德与法治》实践成果
实践题目:
学年学期:
班 级:
指导教师:
附件2:团对分工合作情况表
团队分工合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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