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岛科技大学 2021-03-06 作者:郭士民
共识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或特定的背景下,不同主体对于价值观念、程序规则等形成的一致的看法或共同的认可。从“教”与“学”共识达成的角度来认识高校思政课程,有助于改善传统的“教”与“学”相互脱节的现象,提高高校思政课程的教学实效。
首先,以“教”与“学”共识的达成作为核心环节。高校思政课作为德育的一种,有着不同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特点。它不仅是单向的知识传授、单纯的身体素质提高及审美和劳动修养提升,它的教育目标主要在于实现对学生思想观念、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的提升。而价值观念的提升需要调动“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在一系列判断、筛选、契合、接纳等自觉选择、达成共识过程中,使价值观念内化为大学生自己的行为标准和内容。高校思政课“教”与“学”双方达成共识的过程,是“教”与“学”主体间进行的持续不断的双向呼应过程。在相互呼应的交流沟通和共识达成过程中,唤醒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其主体能力,使其从“社会要我这样做”,转变为“我自己要这么做”,最终养成稳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推动高校思政课“教”与“学”双方达成共识,顺应了移动互联时代快速发展的趋势。移动互联时代,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当代大学生,其信息的接收和发送习惯发生了很大改变,往往青睐于去中心化的交流沟通形式。在此背景下,以教师唱“独角戏”的单向的、灌输式的传统教育模式受到冲击。新时代的高校思政教学需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向着开放、协商、平等对话、达成共识的模式转化。
其次,高度重视“教”与“学”共识达成的主体。一方面,高校思政课程“教”与“学”共识达成过程中,教师的“教”是逻辑前提,教师是发挥主导性作用的主体。教师是高校思政课具体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主导者,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扮演主导性角色。高校思政课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应兼顾政治性和理论性,既要解决好“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又要坚持采用正确方法讲清楚科学理论,向着“四有”好老师目标努力。另一方面,“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高校思政课教学目标的实现最终要靠大学生主体性作用的发挥。坚持“教”与“学”共识达成的思政课开展方式,要改变以往的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处在消极、被动方面的教学模式,侧重于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主动性,当然,也不能简单地以教师学生的角色“翻转”模式取而代之。要让教师和学生在平等沟通和共识达成过程中,相互激发、共同成长,以学生的“学”为中心,由教师的“导”开启学生的“悟”,在“悟”中“学”,在“学”中“悟”,在一次次持续不断的教学共识达成的具体过程中,缩小“教”与“学”之间有可能存在的“鸿沟”。此外,高校思政课“教”与“学”之间共识的达成,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除了教师和学生等直接教学主体外,还需要各机构、各部门、思政课各相关主体的通力合作和协同保障,包括发挥着领导作用的各级党委部门,具体教学实践中的学校思政课领导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书记、辅导员等,都是思政教育的关键主体,发挥着协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
最后,从具体共识的达成入手提高高校思政课实效性。按照“教”与“学”共识达成的主体进行区分,可以分为教师与学生之间达成的共识、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共识、教师之间以及教师与教学管理和保障人员之间达成的共识。如果把教学内容也作为一个事实上的共识达成主体,教师与教学内容之间、学生与教学内容之间也需要达成一个共识。如果社会大环境作为一个广义的教育主体,教师或学生与社会大环境之间也随时都在进行着“共识达成”的行动。按照“教”与“学”之间达成的共识性质来看,可以从观点、立场、方法三个视角区分出理论层面的共识、价值层面的共识和程序层面的共识,分别对应着认知、认同和遵从的思政教育教学目标。理论共识的达成,是指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相关理论内容进行认知,解决“是什么”的问题;价值共识的达成,目标是使大学生在价值观念层面和原则立场方面解决“为什么”的问题;程序共识的达成,目的是让大学生注重价值规范、道德习惯的教育养成,实现从课堂教学的模拟到日常生活的转变。
按照共识达成的时间顺序,可以分为先前已经存在的共识、正在达成的共识、目标达成的共识。大学生之间成长环境、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等各不相同,踏入思政课堂之前,头脑中可能形成了一定的前见甚至成见、偏见,影响到当前正在达成的共识以及即将达成的目标共识的效果。要注意区分正确的和错误的共识,以及过时的和具有局限性的共识,适时“悬置”前见或成见,以有效达成适应大学生未来发展的新的正确的共识。按照达成教学共识的方式方法不同也可以对教学共识做出区分。由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可能从现存商品经济社会中自发产生,需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方法来达成具体的教学共识,具体如对话交流式共识、情感引导式教学共识、示范引导式教学共识、实践体验式教学共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