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学习平台 2022-09-09 作者:曾庆辉 姜莹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为了谁、依靠谁、服务谁的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理论内涵,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生动实践。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树立辩证思维和全局观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充分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新时代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立法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核心就是法律要体现人民利益。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保障民生的理念融入立法实践,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立法工作,持续推进社会、民生、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立法。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审议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汇聚民智,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把改革发展需要同保障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有机统一起来,立符合实际的法,立有效管用的法,立百姓拥护的法,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宗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不能畸轻畸重、顾此失彼。要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期待和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不枉不纵,确保法律的严格有效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规范运行。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性是司法机关的本质属性,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始终恪守司法为民理念,站在人民立场上想问题、干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让人民有温暖、有保障。要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培育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推进全民守法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应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律信仰三个层面,从守法主体、守法客体、守法内容三个维度,从完善立法、加强普法、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等多个方面来综合谋划和实施。只有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才能使法治精神走近群众、融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