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时代“伯乐” 用好用活人才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07-05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2-08-24 作者:青平

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在2021年9月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改革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服务、支持、激励等机制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破”得不够、“立”得也不够,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没真正建立。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多年困扰、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体制顺则人才聚,人才聚则事业兴。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我国人才事业蓬勃发展,需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做好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既要慧眼识才,也要爱才惜才,重视探索人才规律,不断创新用人机制,构建一整套符合社会发展、时代要求的人才制度体系,从而让人才得到真正的尊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消除对用人主体的过度干预。有学者用“弹簧理论”比喻人才管理简政放权的意义,那些“弹簧”尚未充分伸展但具有潜力的人才,最需要宽松和包容的施展才干的环境。在人才评价与使用过程中,用人单位最有发言权,要根据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一些地方明确人才管理部门和用人主体的职能权责,压缩人才认定环节和办理时限,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从单一的管理转向管理与服务并重,明显增强了人才管理体制的科学性和开放性。通过一系列改革,人才创新活力得到充分释放,人才工作也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更好地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一个突出问题是人才评价体系不合理,“四唯”现象仍然严重,人才“帽子”满天飞,滋长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目标是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例如,对于基础性强、周期长、风险大、产出不确定的研究,降低对研究成果数量的追求,鼓励人才实现“从0到1”的创新突破。而在评价青年人才时,要破除“论资排辈”“谁年龄大谁先来”的陈旧观念,优先选拔任用一批创新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发展潜力突出的青年骨干,为他们进一步发挥才干提供条件、配齐资源。最近,一些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涌现的“90后博导”受到学术界和社会关注,让这些年轻科学家赢得声名的,不是他们头顶上的“帽子”,而是扎实的学术功底和闪亮的科研成果。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全面推广人才激励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目前,一些政策制度仍然没有适应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要求,限制优秀人才各展其能、脱颖而出。例如,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不畅,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滞后;受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人才收入“天花板”现象比较普遍,“平均主义”仍然存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细过碎,科研工作和智力劳动的回报体现不够充分;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维权成本偏高。从本质上看,人才激励机制是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的。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不仅要保障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还要建立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贡献一流回报的机制,从而催发人才持续创新的激情与动力。

“青年人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源头活水”,青年人才工作是关乎全局和长远的大事。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共青团做好新时代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行动计划》提出,不断优化共青团青年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完善政策支持,紧紧抓住青年人才培养、凝聚、举荐等关键环节,使共青团加强青年人才政治引领的效果更加显著,支持青年人才发展的平台更加专业,服务青年人才成长的体系更加健全,广泛凝聚培养青年人才,使青年人才成长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建功立业的重要力量。

济济多士,乃成大业;人才蔚起,国运方兴。体制机制是影响人才集聚和作用发挥的根本性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构筑人才制度优势、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之举。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让人才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营造真正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才能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