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学习平台 2021-01-25 作者:李秀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源地。一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天然就带有民族团结的“基因”,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最好牧场为航天、三千孤儿入草原、各族人民建包钢、草原英雄小姐妹等民族团结的故事传唱至今、遍地开花,无不彰显“模范自治区”的本色。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方向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既是各民族人民团结统一的主心骨,更是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核心力量。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地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书写了从自在走向自觉再到自新的伟大历史征程,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条件,也是民族工作成功的根本保证。
推动改革发展事业,关键在党。内蒙古自治区走过的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都是各族人民紧跟党中央团结奋斗的结果。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内蒙古自治区团结稳定繁荣发展的今天。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追随、行动上落实、制度上坚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领会掌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成果、发展成果;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能力,把握民族工作领域意识形态主导权和主动权,守好主阵地;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和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保障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中国共产党一直非常重视民族问题,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立了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民族平等作为立国的根本原则之一,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各族人民在历史上第一次真正获得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共同当家做了主人,终结了旧中国民族压迫、纷争的痛苦历史,开辟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纪元。实践证明,在我国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坚持全面正确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既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持久动力,更是民族团结进步走向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正是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谱写了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小康、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壮丽篇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内蒙古自治区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实现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族人民享有和履行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准确把握各方面利益的交汇点和结合点,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发展进步的基石,各民族同胞要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对内蒙古自治区来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要坚持和发扬各民族心连心、手拉手的好传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精心做好民族工作,坚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具体而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树立人文化理念,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改变单一的“大水漫灌式”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做“滴灌式”教育;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构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多位一体的教育平台;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打造实体化的宣传载体。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空间,推进“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把互联网空间建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平台;面向基层,贴近普通民众,创建一大批能起示范作用的社区、乡村、单位、学校、连队和各类寺院,营造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依法依规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根据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的科学内涵可以总结为“八个坚持”,其中一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保障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坚持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力量、平衡利益、调节关系、规范行为,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穿到民族工作全领域、各环节,用法律来规范民族关系、保障民族团结;要着力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
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精神家园是人们安身立命的思想基地、奋发进取的动力源泉。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多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正是这种巍然挺立精神力量的真实写照和讴歌。可以说,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我们革命、建设、改革各项事业不断前进的有力支撑。
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需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着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不仅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增进各民族之间价值共识和情感纽带的集中体现。要筑牢理想信念的基石,营造良好社会风尚,让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最大限度地凝聚各族人民的精神力量。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持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认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挖掘弘扬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在维护多样性中增强共同性、包容性。
作为“模范自治区”,我们要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坚持依法依规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促进各民族同胞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让民族团结像阳光和空气一样深深融入全区各族人民的血脉中,让“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在新时代绽放更加夺目的光彩。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8858cc永利唯一官方网、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