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2020-10-13 作者:金观平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多自主权,为深圳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的改革开放再出发指明了方向。
1980年,党中央作出兴办经济特区重大战略部署。40年来,深圳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创造了发展史上的奇迹,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一面旗帜。以经济特区设立40周年为契机,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历经一年谋划后正式亮相,再次宣示了中国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
这是新时代推动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又一重大举措。在经济特区设立40周年这一特殊节点,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等国家战略相继落地实施的重要时间窗口,中央着眼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等方面,为深圳量身定制了更具开拓性的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对于新时代深圳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根本遵循。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是党中央创办经济特区战略意图的时代赓续,也是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重大举措。总体看,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核心在于支持深圳综合授权改革试点,通过对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等重点领域的深化改革和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举措。未来,深圳将按照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的要求,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
这是创新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改革从来就不能按部就班、中规中矩地推进,它需要更多的勇气和担当。我国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面临着与之前不同的新问题新矛盾,迫切需要在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上加以谋划。作为改革方式方法的全新探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采取以清单式批量授权方式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将有助于实现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充分释放出改革的叠加效应,为探索解决更多复杂问题提供强大内生动力。在新的历史使命面前,深圳将继续以国家战略为己任,勇挑重担、奋勇向前,为改革开放再出发破题,为高质量发展探路。